• 村民自治此篇与上中存在着“十四个怎么办”?

    200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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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自治中存在着“十四个怎么办”?

    辛秋水

     

    一、对于民选以后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难以罢免,该怎么办?

    这里所谓不称职是指有的在竞选时热情高涨,但选上后又不认真工作;有的素质不高,作用漂浮或在工作中有轻微违法乱纪现象;有的是因为人缘好被群众选上来,但又是很难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老实人;有的被选上后,因为村里经济基础差,其家属干扰或其他一些原因,畏缩而不愿意担任其职位;也有少数原村委会成员被选上后,发现以前曾有贪污等劣迹。从理论上讲,这些人可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改选或罢免,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难题,而且如果让群众随时选,随时罢免,法律的严肃性也将受到影响。

    案例一:宁国市某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程序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是个有经济头脑、比较能干的人,但却不愿意到位任职,当然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其家属的干扰。镇上的工作人员向他做了三天三夜的工作,也未能说服,直至最后才勉强同意担任村委会会计兼出纳,而他的主任工作则暂由副主任代替,但群众不愿意配合这位副主任的工作,村里工作时常出现问题。

    案例二:在繁昌县某村,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其人很敬业,但人老实,点子少。村里经济基础差,加上今年防汛任务又重,这位村主任干脆写了份辞职报告,不愿意当下去了。政府上门做工作,最后这位主任硬推托说自己身体不好。村里的老百姓不愿意罢免,暂时也只能由副主任主持工作。

    案例三:颖上县某村的村委会主任在换届以前是村里的民兵营长。换届以后,在村财务交接过程中,发现这位主任以前曾贪污6万多元。于是镇上组织纪检人员,对村里账目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案件可移交检察院,但他作为依法选举出的村委会主任,得依程序对其进行罢免。开了三次村代会均未开起来,群众不愿意参加罢免会议。原因有二:一是这位村主任姓田,在这个村姓是大户;二是村主任的父亲是这个村干了30多年的老支书,有一定的威望。

    二、农民负担过重,该怎样减轻?

    许多乡镇干部反映,农民负担问题表现在下面,但根子却在上面,关键是县级以上各级部门对下面层层施加的压力,促使你不得不为之。就拿乡镇一级来说,除了政府开支外,还有上面转下来的各种负担,如果乡镇一级不想办法从农民口袋里掏钱,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农民负担加重,这是一个深层的问题。就拿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说,上面布置要进行抽样调查,先按好、中、差三等级选三个行政村,再按好、中、差三个等级选十户农民,可选来选去,绝大多数都是较富裕的村干部,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难免有些浮夸。国务院规定的两税标准不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无疑是合理的,可因为领导追求政绩等原因,一级一级算下来,人为抬高了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所以即使从表面上看并未超过这5%的界限,但农民仍然承受不了。

    三、村委会工作负担太重,该怎样减轻?

    村委会工作负担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繁重的村级债务,二是农村收费第一难。部分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村民自治以后,如何尽快减轻村级债务是村级工作的关键。仅以庐江县为例,有些村债务多达二三百万元,负债在100万元以上的村约占2—3%。农民负担已不能再曾加,村里又没有什么企业,欠的外债无法归还,利滚利,使村里越来越难以承受。庐江县有一个村的外债,从最初的三万元竟一下子涨到了现在的二十几万元。繁重的债务困扰着村级工作,如此下去,即使村民搞得再好,今后也将有不少村被债务拖垮。有些村甚至出现了债主盈门的局面,村干部即便个人能力再强,群众再拥护,也无法应付局面。

    村级工作的另一关键所在即是农村收费问题。以往计划生育被认为是农村工作第一难,但现在计生工作已退居其次,取而代之的则是农村收费问题。不少同志认为,现有的弹性的政治体制与刚性的任务之间很难协调。村民自治就属于这种弹性的政治体制,而刚性的任务就是计划生育、上缴提留及其它收费等等。目前农村村一级经济基础都比较薄弱,农民大多数还不富裕。在繁昌县城关镇,有些地方一个人口仅收费40元(其中含28元的教育附加费),按说并不多,可还是收不上来。村干部也不敢过分得罪群众,害怕三年以后换届选举,群众不选他了。从这方面讲,村民自治确实需要必要的行政手段的配合。座谈会中有人特别提到,现在实行费改税势在必行,这是规范农村工作行为,特别是为村委会减轻工作压力的必要措施。

    四、乡镇负担繁重,怎么办?

    与会同志都认为,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烈呼吁减轻农民负担,但乡镇一级的负担也要减轻。作为乡镇干部,已经有越来越强烈的危机感,各种负担接踵而来,使乡镇财政不堪重负。负债的乡镇不在少数,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已变得很正常。就拿订报刊一项来说,一到订报刊的时间,各种渠道的报刊源源而来,是无法阻挡得了的。再一个方面就是上面检查太多,民政部门、计生部门、组织部门等等,常常是送走一茬又来一茬。宁国市某镇一位工作人员说,在他们镇今年仅为应付计划生育检查一项就拔了专项经费69000元,并且他还半开玩笑地说,为了迎检查仅买花一项就花了上万元。各方检查加重了基层财政的压力,最终也加重了农民负担。再从村一级来说,在一些基础差的村,村干部的工资无法支付,也只得由乡镇一级包揽下来。而且按过去的办法,村干部退休后有一定的补贴,而按新的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干部在职时有报酬,不在职时就没有报酬,但如果真要这样做,退下来的村干部又会同我们闹。其实,据宁国市某镇的工作人员反映,乡镇干部四五个月发不出工资是很正常的。目前各级部门均实行财政包干体制,大家日子都不好过,但上面可以利用权力将负担推向下面,而下面为了保住官位,谁也不敢得罪,下达的任务只好不折不扣地完成,基层财政的压力可以想见。乡镇干部到群众家里要钱、拉粮,其实也是形势所迫。从这个角度讲,基层干部与老百姓之间关系紧张,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正是体制造成的。

    五、形式主义严重,该怎么根治?

    形式主义严重所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加重了乡镇及村级财政的负担。其表现有二:一是部分领导片面追求政绩,属于短期行为;另一是基层领导为了保全官位而不得不为之。比如农民人均纯收入问题,据宁国市某镇负责人反映,全省人均1957元,按国家规定,当年1225日上报数字,可在他们这个镇还未到12月份,人均纯收入就已经报上去了,是1997元,让人不能不怀疑这个数字的真实性。还比如各项指标要达到多少,才能向上报小康村、小康县、小康镇等等,往往是流于形式,盲目追求达标,片面强调达标。

    六、部分新选上来的村干部虽然积极性高,但不知该如何开展工作,怎么办?

    许多同志反映,通过第四届村委会抽届选举,一些新选上来的村干部中,有的以前连村民组长都未当过,有的是因为过去喜欢上访或闹事才被选上来的。但选上以后,在工作方面适应不了,甚至不知如何着手开展工作,带领群众致富。因此急需县及乡镇对他们进行规范的培训。否则,即使上面在各项工作做得再好,到下面也无法彻底贯彻下去最后就会形成一个断层。乡镇干部建议要办村级干部培训班,培训的内容可由上级有关部门编写,也可由各个县结合自身实际编写,培训时间可放在对村委会换届选举验收后进行。

    七、民选以后“两委”关系不协调,怎么办?

    这种不协调集中表现在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两者各自的心态上。党支部认为自己是“核心”凡事必须由他说了算,把村委会职权给夺了去而村委会则认为自己是民选出来的,党支部无权干预。两种心态的矛盾造成“两委”工作中的不协调。

    八、民选以后的村委会和乡镇不协调,怎么办?

    一方面,作为乡镇干部,仍然沿袭着过去传统命令式的工作方式,另一方面,作为新选举的村民委员会自治意识又不强,对乡镇一级的依附度还比较高。因而,部分乡镇干部认为,实行真正的自治还须假以时日。乡镇一级可在实际工作中给村干部多提供一些工作机会,以培训他们的自治意识,并对村级工作加强指导,转变以前的领导式工作作风。

    九、村民自治能否在长期内解决农村问题是个疑问,怎么办?

    许多乡镇干部在实施村民自治以后认为,村民自治虽然在短期内解决了农村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一些遗留问题,缓解了较为紧张的干群关系,但并不能在长时间内保持这种效果,这是因为现行的体制和工作方式还制约着村干部的行为。一般而言,村干部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村级经济带领群众致富,但在现行的体制下,村干部长时间里被上缴提留、计划生育、兴修水利等几项中心工作所困扰,再加上三年任期太短,村干部第一年要考虑发展干群关系,第二年要考虑争取乡镇干部的信任,第三年轮到考虑发展经济的时候,三年任期也一晃而过,这种种因素便使村干部根本无暇顾及发展经济。同时,形势逼迫村干部的中心工作必须跟着乡镇一级走,这不可避免地又会牵涉到与群众利益冲突。比如上缴提留、计划生育等等。时间一长,群众渐渐地就会认为自己选上来的村干部与以前的村干部并没什么两样,如此一来,新的干群关系又开始紧张,形成恶性循环。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与村民自治相配套的应该是体制上的改革。

    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由于种种障碍无法进行选举或选举失败,怎么处理?

    案例一:在宿松县白玉乡马场村,有三大姓:陈、汪、张。两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分别姓汪和张。在正式选举时,姓陈的家庭不知选谁而紧张,只好不参加选举。直到发稿时,这个村的换届选举都没有结束。

    案例二:据芜湖县某镇干部介绍,他们在一个村实施选举时,从早上七点就开始设立了投票站,直到下午2点还没有人去投票,无奈之中,镇里干部只好挨家挨户上门劝导。谁知老百姓竟说:“我才不为你们选呢?”群众不认为选举是自己的权利。

    案例三:在芜湖县某村的换届选举中,村委会本应选出5个人,但最后只选出来3个人,正主任空缺,选出的副主任只有19岁,致使村里工作主要由会计和村支书两个人做。镇里想对该村“两委”班子进行调整,但又怕违反国家法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十一、为了减轻乡镇及农民的负担,上级要求压缩精减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但精减下来的这部分人多数是乡镇自聘的人。这批人无身份、资历、办事有能力、勤勤恳恳,剩下来的都是吃“皇粮”的,抱着混日子的人为数很多。这怎么办?

    十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究竟有多大的法律效力?如有少数捣蛋户不执行该怎么办?有无依法处理的依据?

    十三、乡镇干部可否与村干部一样也进行选举?这样选举出来的乡镇干部就容易与群众保持一致,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不顾群众利益,只唯上,不唯实。

    十四、按照现在的习惯,上级下来了解情况时,只有下级的一把手才有资格去汇报,其他的人没有办法将真实的情况反映上去。结果上级听取的汇报不真实。一级一级向上面反映的是不真实汇报。这样下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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